整體說明
「李國鼎故居」原為日治時期總督府建造的幸町官舍建築,光復後改由臺灣省政府接收,繼續做官員宿舍使用。61年,時任財政部長的李國鼎遷入本案泰安街現址,成為生前最後居住的房舍,晚年在此居住達廿餘年,室內客廳與臥房仍保持當年生活現狀,具生活史蹟歷史重要價值。92年,為了彰顯李國鼎於臺灣經濟發展史上的歷史意義,以及保留故居主人過去簡居勤政的生活空間,由臺北市文化局指定為直轄市定古蹟。
本案於96年及104年分別辦理過規模較大的工程,主要內容包含增建再利用必要設施及建築本體的修復。而針對再利用情形,於99年由李國鼎基金會進駐為使用單位,除了保留故居原貌進行靜態展示,同時進行推廣科技與文創藝術活動。
座落地點:
110 臺北市中正區泰安街2巷3號
年份:
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