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說明
依「消防法」第1 條規定,消防人員三大任務是「預防火災」、「搶救災害」、「緊急救護」,除上述法定任務外,捕蜂捉蛇等「為民服務」事項,也列為便民重點工作之一。因為消防同仁平日救災救護勤務繁重,良好的執勤及備勤空間對基層同仁的休憩具有非常重要之意義。
目前各分隊均為合法建築物,舊莊分隊、寶橋分隊及災變中心皆為獨棟使用,因兩分隊及災變中心每年均有做公安申報,故空間及設施是安全合格的。若要進行整修工程且移動牆面,則某些分隊可能必須申請室內裝修審查許可。
整建方向
彙整兩分隊與災變中心之工作內容主要為地坪更新、備勤室更新、廁所整修、系統櫃更新、置物架更新、油漆粉刷更新、漏水與壁癌處理、屋頂防水施作、門窗及雜項整修、電力及空調系統檢修及設置大型活動式檔案櫃等。座落地點 :
舊莊分隊: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 段86 號
寶橋分隊:臺北市文山區樟新街2 號
臺北市災害應變中心: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 巷11 弄2 號
年分: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