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寶慶院區(至德堂及祈禱會)配合憲法訴訟新制辦公室調整裝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暨管理維護計畫變更技術服務

室內裝修

司法院-寶慶院區(至德堂及祈禱會)配合憲法訴訟新制辦公室調整裝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暨管理維護計畫變更技術服務


整體說明
本院位於南棟辦公室8 樓之參事室及統計處遷入寶慶院區之至德堂及祈禱會2 棟既有建物,
俾利騰出本院司法大廈內之空間以憲法訴訟新制所需辦公室整修,分配方案如下:
1、辦公空間部分(預計至少33 人使用,得配合進駐單位需求調整配置):
(1)至德堂(古蹟):第1 層180 平方公尺。
(2)祈禱會(古蹟附屬建物):第1 層85 平方公尺、第2 層150 平方公尺。

2、管理維護部分:因前開古蹟建物依目前「市定古蹟婦聯總會」再利用、因應及管理維護計畫定為展示及餐飲空間,刻由臺北地方法院協助申請變更為辦公室空間使用,後續室內裝修完成後,原有管理維護計畫亦需依「古蹟管理維護辦法」配合實際使用變更相關內容。

其中辦公空間需求:

1. 參事室:主任參事1 位、參事3 位、專門委員1 位(均為簡任)、一般職員8 位,至少配置共13 個位置。

2. 統計處:處長 1 位、副處長1 位、專門委員1 位(均為簡任)、科長3 位、一般職員14位(分3 科,含科長人數各7、5、5),至少配置共20 個位置。

3. 簡任人員共 8 位,人均面積以不小於10 平方公尺、其中主管部分3 位得增加惟不超過院內平均面積約18 平方公尺為原則,宜有獨立隔間;一般職員共22 位,人均面積以不小於4 平方公尺、另科長3 位得增加以不超過8 平方公尺為原則(含必要通道及個人檔案櫃),同單位宜配置於同區。

4. 宜儘量節省走道空間以有效提供儲藏及收納檔案空間為原則,若有餘裕設置集中影印事務區及檔案室為佳。

座落地點:

 100台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27號

年分:

108